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7]42号)文件精神,学院开展了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评选工作。
经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和学院审核,拟确定以下1名博士研究生为推荐人选,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王鹤翔,2018101140001,戏剧影视文学,导师彭万荣
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联系我院教学管理与艺术实践办公室,电话:027-68752380。
艺术学院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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