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
组长:王丽萍、刘丹丽
副组长:孟君
成员:黄献文、彭万荣、李海波、王文斌、吴蜀江
学院成立若干工作专班,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复试录取、设备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分工负责,压实责任。学院成立若干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亲属报考我校2021年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二、招生指标与复试分数线
学位类别 |
培养方式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可用招生指标 |
上线人数 |
复试比例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 |
戏剧与影视学 |
60 |
55 |
105 |
120 |
375 |
7 |
10 |
140% |
专业学位硕士 |
全日制 |
艺术硕士 |
60 |
40 |
105 |
105 |
350 |
5 |
28 |
120% |
非全日制 |
艺术硕士 |
20 |
2 |
说明:对口支援、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根据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执行。
三、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具体安排
1、发布复试通知
复试考生请于收到复试通知(电话或邮件)2日内,加入考生复试交流QQ群(群号:853276902,群名称“实名+专业类别”),并在群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到艺术学院教学办公室(418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时须持:
(1) 查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 查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 查验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还需查验《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5)诚信承诺:考生须亲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随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
3、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分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外语听力及口头表达能力,满分100分。综合面试,含思想品德与心理素质测试和专业素质面试。思想品德与心理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与心理素质。专业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面试考试时间约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复试阶段不再进行专业课笔试。
复试科目 |
时 间 |
地点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
3月26日下午2:00 |
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104教室 |
思想品德和心理测试 |
3月26日下午2:00 |
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409会议室 |
学术硕士综合面试 |
3月27日上午10:00 |
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104教室 |
艺术硕士综合面试 |
3月27日上午9:00 |
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102教室 |
4、复试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按照:“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60%+综合面试成绩×3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5%=总评成绩”的公式计算出考生总评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
备注: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百分制核算不低于60分为合格)。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于3月23日前主动联系我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对外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进行复试和录取。按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分) 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奖学金的依据。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经复核无误,在本院网站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调剂政策
1、我院非全日制艺术硕士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2、调剂要求:具体调剂政策后续将在我院主页公告,请考生关注。
3. 根据《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复试时必须提交定向单位出具的委培函或在职证明等。
六、政治表现和心理素质考核
对于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我院将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
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按照规定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政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我院要对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对政审有疑问的考生将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一步核查,如发现问题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
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如发现有涉及到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等情况,可确定考核不合格。
政治思想表现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在入学前进行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
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信息,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考生咨询、投诉和申诉事宜。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等将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
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27-68789347(工作时间开通),Email:892336471@qq.com。
九、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切实认识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提高工作质量,增强责任之心,严格落实学校各项管理要求,确保复试录取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安全稳定,关注考生,对考生集体诉求及时回应,完善复试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细严慎实的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硕士招生工作全面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院2021年研究生的专业教师组成,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学院相关涉招涉考人员的教育、培训、领导、监管,确保所有人员明确工作纪律、行为边界以及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名单提前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3、领导小组对本次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管理细化,责任到人;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巡视和监察;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者,将按照规定从严处分。
4、严肃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经查实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认真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复试前健康和行程监测,校内人员须每日在武大日报平安小程序健康打卡,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复试前3天内考生或工作人员如有发热等疑似症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注:本细则如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出入,以学校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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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