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2024年我院的博士招生计划共计3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博士招生计划3人,不招收非全日制考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不招收硕博连读生,招收跨一级学科考生。
详细专业计划及报考条件见学校招生简章。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专项计划招生详情见学校招生简章。
二、组织管理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博士招生工作,下设有博士招生候选人审核专家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候选人审核专家组负责从报考人员中选出候选人;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候选人的专业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划分招生计划,并根据考核成绩决定初录名单。在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中,我院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于2023年11月29日—12月22日进行网上报名,详情见学校招生简章。
(二)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学院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生可于2024年1月5日17: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2024)
(一)报考我院的普通考生(非专项计划)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综合考试,详情见学校招生简章。
(二)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23年12月22日)向学院邮寄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发件日的邮戳为准),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专项计划考生不能申请免试,须全部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免试条件为: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SSCI、A&HCI刊物上发表艺术学类的英文文章;
2.雅思(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合格;
4.本科或研究生为英语专业;
5.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即可申请免试,申请免试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外语科目选择免试,外语免试通过名单在2024年1月5日17:00以后和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一并发布。
五、提交申请材料
接收申请材料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27-68752380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文理学部人文馆北楼艺术学院407室(教学管理与实践办公室)
邮寄方式:EMS或顺丰(不含顺丰同城),不接受其他快递寄送方式。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材料装订顺序装订成册(推荐信不装订)后向学院邮寄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接收。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者须在2023年12月26日前(以发件日的邮戳为准)寄出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均用A4纸复印,封面要求含:标题(2024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材料)、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材料按《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顺序装订成册。
邮寄材料外部请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生申请材料”。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综合考核(含现场确认)
(一)时间:2024年2月—5月。具体安排请关注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
(二)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英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英语水平10%,培养潜质50%的比例确定。
即: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英语水平×10%+培养潜质×50%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考核前,所有候选人须持相关材料到学院407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才能参加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
2.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3.《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
4.《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2)一份。
5.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入学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八、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其它详情见学校招生简章。
九、其他事项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及咨询电话:
艺术学院:027-68752380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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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